滁州市琅琊区“抓查改树机制”多方位提升行政处罚办案质量水平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3-24 11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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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提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,在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下,琅琊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近三年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规范性复核,查缺纠错,并建立完善规范的办案机制。

    一、高度重视,全面梳理。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、大队长任副组长,大队班子成员及法制工作人员任组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工作方案,全面自查2020-2022年全部7件行政处罚案件,梳理涵盖未批先建、未验先投、超标排放、危废问题、扬尘问题等多种违法行为类型,统计罚款金额共计188.65万元。

    二、专人负责,逐案细查。实行每案专人负责制,对照《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细则》,针对案件执法主体、违法主体、调查取证、程序文书的准确性、规范性、合法性等重要环节,细化16项具体内容,区分实体、卷面(通用文书、专用文书)、加分等多种评查方式,全面、细致、严格开展自查。共查摆梳理问题10余项,错案漏案“零发生”,切实完善分局案卷质量同时,积极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完成二级复核整改。

    三、完善机制,系统提升。分析查摆问题,充分总结经验,结合《滁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规程(试行)》,源头规范办案程序,系统推行专案负责制、案件审查制以及查审分离制等多项举措,制度化、长效化抓好执法办案全过程。同时,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印发《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(试行)》,全面启用囊括现场笔录、证据提取、审批审核、执法文书等全流程、新制式统一规范文书,系统化助力分局执法工作迈上规范化、标准化新台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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